今日赴金門大學參加全國文化資產會議,代表金門戰地史蹟學會提出多點建議,期望能獲得中央單位重視,保護金門文化資產,並轉化成為地區觀光資源。個人的建言包括了:
一、金門營區撥用事涉歷史文化、自然景觀、戰略價值、文物考察、公地撥用等問題,敦請文化部與國防部、財政部、內政部、金門縣政府等單位成立跨部會平台,對針金門營區撥用整合各項訊息資源、評斷營區保留價值,確保珍貴史蹟留存。
二、建議文化部督請相關單位針對金門戰地史蹟建立分級制度,防止不當建設破壞史蹟文物,並請文化部督促辦理各項基礎調查工作,避免花崗石醫院、雙乳山事件等破壞戰地史蹟情事再度重演。
三、建請文化部建立營區歸還後建築執照登錄機制,方便撥用後建置水電系統,並統合相關單位活化營區。
四、金門閩南文化、僑鄉文化建築無法修復在於「共有財產」問題,建議透過離島建設條例或文資法修正,未來可聯合建物之地主成立公基金制度,並取得建築物適當比例之持有權(例70%以上)後展開修復工作,並以公基金解決可能面臨的求償與訴訟問題。
五、金門地區4000餘棟傳統建物修復問題在於老式建築機能性不符現代人生活需求,以致於民眾意願降低,建議修法後,適當開放傳統建築修復工程可整合機能建設,創造新式閩南建築合宜住家。
六、金門地區舊有碑誌、墓壙、石刻迄今仍未進行登錄與清查作業,請文化部協助登錄工作,避免發生元碑事件。
七、文資法101條規定民間可捐款至基金會專款專用於古蹟修繕,唯金門文化局迄今仍未成立基金會,致使許多民眾無法指定捐款用途,未來企業機構捐款可能普遍化,請文化部督促成立基金會,解決捐助專款專用之問題。(代林美吟教授提問)
八、受限於過去戰地政務管制因素,金門民眾普遍對於地區各項文化資源相對陌生,建議文化部督請相關單位辦理系列研習與推廣活動,減少文物損棄毀壞之憾事。